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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广火习:律师。曾在法院从事刑、民审判工作20余年。

1982年北京市司法局授予律师资格(系文革后第一批被授予律师资格的律师),

在长期的审判和执业律师工作实践中办理了大量刑、民辩护代理案件。积累了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丰富经验。主要承办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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