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城市家庭中最为昂贵的耐用消费品,买一套房产往往耗去普通家庭半生乃至一生的积蓄,因而这种消费应该是一种理性消费。但是,面对眼花缭乱的商品房市场,面对售房的开发商和贷款银行,购房者无疑处于弱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购房者意识到,只有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手段,才能在商品房买卖中避免被动,规避、化解风险,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导读篇 二手房交易的现状分析与未来展望 ※ 二手房交易现状与利弊分析 ※ 未来展望
解读新规篇 解读《补充通知》 ※ 上市证明提供渠道增加 ※ 区域更加明确 ※ 供暖、物业管理费的承担 ※ 按成本价购买的已购公房可以赠与他人 ※ 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不得低于政府限价 ※ 央产权脱离隶属关系的房屋有了自主权 ※ 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收入全归个人所有 ※ 补交土地出让金大大降低
律师忠告篇 进入二手房交易市场 律师给您的建议 ※ 建议您慎重审查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每一个细节 ※ 建议您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 ※ 建议您在签约前弄清标的房屋的各方面情况,尤其是产权情况
※ 建议您及时缴纳相关的税费 ※ 建议您注意房款交割的过程 ※ 建议您聘请有经验的律师为您进行购房代理
交易手续篇 二手房交易手续
细说贷款篇 购买二手房也可以申请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 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概述 ※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 ※ 个人二手房商业性贷款业务流程 ※ 购买二手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
二手房法规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 关于执行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执行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中土地出让金收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9号 邮 码:100031 E-mail:bjdongfanglvshi@263.net dongfanglawyer@yahoo.com.cn 电 话:010-66054428 66020058 66020081 66034484 传 真:010-66055679 Copyright 1980-2006 东方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